如何評估視力障礙?

()病史:包括一般病史和眼科病史,瞭解一般病史的目的,在於得知案主過去的疾病及對於目前身體的影響,是否有持續用藥及回診,作為判斷目前視力狀況的參考。而眼科病史則可提供評估人員瞭解視力病變的病因,視力變化的狀況,可預知其未來的影響,作為可能提供解決問題的服務規劃。
()社交史:此項包括了居住環境、家庭狀況、職業、婚姻狀況,最主要的用意在於瞭解案主的支援系統,可協助的周邊資源。
()視力問題:最常見的視力問題,有以下各項:
1.      看不清:這是一般常見的大概敘述,其狀況需要進一步詳細檢查確定。
2.      視力穩定度:視力時好時壞,或在一天中有不同的視力變化。
3.      視野:視力所見範圍可能不完整,局部或點狀缺損。
4.      眩光:見到光線時,會因為光線而干擾視力對物體形體的接收清晰度。
5.      幻影:眼前出現陰影,干擾視力對物體形體的接收清晰度。
6.      夜盲:在夜間看東西時,感到困難。
7.      辨色力:即一般所謂的色盲,對顏色判斷有困難。
8.      立体感:失去對距離判斷的能力。
9.      明暗適應:視網膜對於光的適應程度,無法即時調整。
10.     對比分辨能力:對於相近色調辨別能力不足。
()視力狀態:視力指的為一般看遠或看近所表現出的視力值。
視野主要觀察視野中心及週邊是否完整,或是有缺損、破碎(點狀缺損)的現象。
()機能狀態:機能狀態的定義,在於視力使用者對於視力運用的期待為何?需要以下何種功能:
1. 靜態的視力運用遠近物體的分辨?需要經常閱讀?書寫是否有困難?財務等細小字體處理?
2. 動態的行動獨自外出?開車?從事休閒活動?
3. 日常生活的運用生活自理照顧?使用何種輔具?使用的輔具是否適當?
()心理狀態:一般人在初期遭受視力受損的問題時,通常心理必須面臨漫長的重建過程,最初可能因行動不便而產生挫折感,喪失獨立造成對周遭人的過份依賴。對於己身的視力狀況,也容易有不當的期待,預期自己視力可能改善,或是悲觀的認為視力將逐漸惡化,拒絕接受重建相關的訓練與服務。
賴裕源 O.D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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