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評估視力障礙?
( 一 ) 病史: 包括一般病史和眼科病史,瞭解一般病史的目的,在於得知案主過去的疾病及對於目前身體的影響,是否有持續用藥及回診,作為判斷目前視力狀況的參考。而眼科病史 , 則可提供評估人員瞭解視力病變的病因,視力變化的狀況,可預知其未來的影響,作為可能提供解決問題的服務規劃。 ( 二 ) 社交史: 此項包括了居住環境、家庭狀況、職業、婚姻狀況,最主要的用意在於瞭解案主的支援系統,可協助的周邊資源。 ( 三 ) 視力問題: 最常見的視力問題,有以下各項: 1. 看不清:這是一般常見的大概敘述,其狀況需要進一步詳細檢查確定。 2. 視力穩定度:視力時好時壞,或在一天中有不同的視力變化。 3. 視野:視力所見範圍可能不完整,局部或點狀缺損。 4. 眩光:見到光線時,會因為光線而干擾視力對物體形體的接收清晰度。 5. 幻影:眼前出現陰影,干擾視力對物體形體的接收清晰度。 6. 夜盲:在夜間看東西時,感到困難。 7. 辨色力:即一般所謂的色盲,對顏色判斷有困難。 8. 立体感:失去對距離判斷的能力。 9. 明暗適應:視網膜對於光的適應程度,無法即時調整。 10. 對比分辨能力:對於相近色調辨別能力不足。 ( 四 ) 視力狀態: 視力 : 指的為一般看 遠或看近所表現出的視力值。 視野 : 主要觀察視野 中心及週邊是否完整,或是有缺損、破碎(點狀缺損)的現象。 ( 五 ) 機能狀態: 機能狀態的定義,在於視力使用者對於視力運用的期待為何? 需要以下何種功能: 1. 靜態的視力運用 : 遠近物體的分辨?需要經常閱讀?書寫是否有困難?財務等細小字體處理? 2. 動態的行動 : 獨自外出?開車?從事休閒活動? 3. 日常生活的運用 : 生活自理照顧 ? 使用何種輔具?使用的輔具是否適當? ( 六 ) 心理狀態: 一般人在初期遭受視力受損的問題時,通常心理必須面臨漫長的重建過程,最初可能因行動不便而產生挫折感,喪失獨立造成對周遭人的過份依賴。對於己身的視力狀況,也容易有不當的期待,預期自己視力可能改善,或是悲觀的認為視力將逐漸惡化,拒絕接受重建相關的訓練與服務。 賴裕源 O.D.